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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培训手册
浏览次数:944 次发布时间:2015/9/10 23:02:03来源:中国出国劳务信息网
对外劳务合作培训手册
商务厅外经处
2014年11月15日说 明
根据省商务厅加强会议培训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减少会议节俭经费的原则,原定今年举办的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及法律政策培训班取消。现将有关培训资料在网上发布,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外派劳务企业、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学习。有何疑问,请及时向省商务厅外经处来电咨询。
联系人:李少伟
电 话:0371-63576307
本期培训内容包括:
一、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
二、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端)
三、对外劳务合作相关政策法规
1、退还备用金参考格式(三种情形)
2、核准企业经营资格批复参考格式
3、撤销企业经营资格批复参考格式
4、企业外派劳务项目备案
5、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认定参考格式
6、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扶持资金申报(略)
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简易操作说明
自2014年4月1日起,商务部正式启用了“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对外派劳务企业统计系统进行了修改,将统计系统中外派劳务人员信息移植到“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分别由企业和服务平台用电子钥匙或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录入人员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以下对企业和服务平台如何使用系统进行简要说明,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自行下载查看。
一、平台端
1、登陆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站(fec.mofcom.gov.cn)。
2、选“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端登陆)”。
3、输入平台代码、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
4、选左侧“报名”,输入人员信息(网络畅通时,可按系统提供的EXCE格式,先将人员信息录入EXCEL表格,然后在系统中选“批量报名”将人员信息批量导入)。
5、在左侧“人员管理”下拉菜单中,点“已报名”,出现人员列表,在右侧操作栏中点“初步选定”,输入派出企业代码(地区号+组织机构码),将该名出国劳务人员信息提交给派出企业。此后由派出企业继续操作,对出国劳务人员进行“选定”、“培训”、“派出”。
二、企业端
1、登陆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站(fec.mofcom.gov.cn)。
2、选“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登陆)”。
3、用电子钥匙输入企业代码、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
4、在左侧“对外劳务合作”下拉菜单中点“劳务备案”,输入企业外派项目备案信息,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该备案项目下输入外派人员信息);
5、点“合同备案状态”,显示所有已备案合同,在已备案合同列表中选择其一;
6、输入人员信息:
(1)如劳务人员系企业自招,则在右侧操作栏中点“填写人员信息”,由企业自行输入外派劳务人员信息。
(2)如劳务人员系从平台招收,则在上方选“劳务人员管理”,在右侧操作栏中点“平台选人”,提交(此时人员状态变为“已选定”)。
7、人员状态管理:
(1)在“已选定”人员列表中,选择某个出国劳务人员,在右侧操作栏中点“录入培训信息”,输入培训号(自行编号)、培训时间,提交(此时人员状态变为“培训通过”)。
(2)在“培训通过”人员列表中,选择某个出国劳务人员,在右侧操作栏中点“出国”,填写出国时间,提交(此时人员状态变为“已出国)。
注:因商务主管部门无法登录企业和平台端系统,各企业和服务平台在实际操作如发现以上操作说明有误,请及时反馈省商务厅外经处进行修正。
撤销经营资格退还部分备用金参考格式 〔20 〕 号
关于退还ÍÍÍ公司部分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函ÍÍ银行: ÍÍ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编号:)已经ÍÍÍ号文批准撤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该企业注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后,商务主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对该企业的备用金进行监管。鉴于该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已妥善安置(或已全部回国),且至今未收到针对该企业的劳务纠纷投诉,根据《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经研究,同意先期退还部分备用金。请将该企业编号为ÍÍÍ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中ÍÍÍ万元解除担保责任退还企业。另行由贵行以ÍÍÍ市商务局为受益人开具金额为ÍÍÍ人民币(小写:ÍÍÍ元人民币)、有效期不低于2年的备用金保函。
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
年 月 日
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撤销经营资格退还全部备用金参考格式 〔20 〕 号
关于退还ÍÍÍ公司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函ÍÍ银行:ÍÍ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编号:)已经ÍÍÍ号文批准撤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经查,该企业派出的所有出国劳务人员均已回国,自撤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至今,我局未收到针对其的劳务纠纷投诉或诉讼。根据《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经研究,同意将银行为该企业出具,金额ÍÍÍ万元,编号为ÍÍÍ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解除担保责任退还企业。
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 年 月 日
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其他情形动用备用金参考格式 〔20 〕 号
关于动用ÍÍÍ公司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函ÍÍ银行: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20号)、《河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暂行)》(豫商外经〔2013〕71号)规定,ÍÍÍ公司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由贵行开具的金额ÍÍÍ万元,编号为ÍÍÍ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并具此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经营资格证编号:)。
现(事由……)。根据《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经研究,决定动用贵行为该企业出具的编号为ÍÍÍ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中ÍÍ万元,用于……。请贵行于ÍÍ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人员(或单位),保函剩余款项继续履行担保责任。企业须在备用金运用后20个工作日内将备用金补足到300万元人民币,并由贵行以ÍÍÍ市商务局为受益人重新开具金额为叁佰万元人民币(小写:30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保函。
附:1、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
2、出国劳务人员名单(ÍÍÍ单位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批复参考格式 〔201 〕号 签发:
关于同意赋予ÍÍÍ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ÍÍ:
你公司《ÍÍÍ请示》( 〔 〕 号)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20号)、《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河南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办法(暂行)》(豫商外经〔2013〕71号)以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相关规定,同意ÍÍÍ公司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向境外派遣各类出国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企业凭此批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外汇等手续,按《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规定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后领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申请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企业在经营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及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文件、资料。
此批复。
年 月 日
主题词: 抄送: 年 月 日印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撤销批复参考格式〔201 〕 号 签发:
关于撤销ÍÍÍ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的批复ÍÍ商务局(ÍÍÍ公司):
你局/公司《ÍÍÍ……》悉。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20号)、《河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暂行)》,以及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撤销ÍÍÍ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规定,该企业(你公司)经营资格撤销后,商务主管部门继续在一定期限内对该企业(你公司)交纳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实行监管。请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交还我局,由企业继续做好在外出国劳务人员安置工作。
年 月 日
抄送: ÍÍ商务局办公室 年 月 日印
备案须知
根据2013年5月6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商办合函[2013]253号)要求,为实现外派企业与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人员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外派人员备案管理,自2014年4月1日起,原外派劳务企业统计系统中劳务人员信息调整到“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请企业备案时,除提交《项目审查表》、《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外派合同样本等资料外,及时用电子钥匙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fec.mofcom.gov.cn),进入“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或由服务平台录入企业勾选)。由省商务主管部门登录系统核对备案人员信息后,为企业进行外派出国劳务人员备案。原以电子邮件报送人员名单方式停止。
该系统出国劳务人员数据库由外派企业和服务平台共享,人员信息可由服务平台录入,也可由外派企业自行录入。如企业外派劳务人员系从服务平台招收,则人员信息由平台录入,企业勾选即可。详情可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地方政府认定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参考格式一(对现有机构认定):
×××县(市)人民政府文件
文号
关于成立××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县(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出国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维护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制订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商合函[2010]484号)精神,经县(市)政府研究,现认定××(某行政或事业单位)为××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是政府建立的向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提供出国劳务人员的唯一平台,负责全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促进、保障、规范和管理工作。××(行政或事业单位)应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精神,做好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免费为出国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报名登记、培训、务工推介、劳务维权等服务。
年 月 日
地方政府认定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参考格式二(对新设机构认定):
×××县(市)人民政府文件
文号
关于成立××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县(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出国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维护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制订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商合函[2010]484号)精神,经县(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机构(行政或事业单位),隶属××单位。同时认定××机构为××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是政府建立的向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提供出国劳务人员的唯一平台,负责全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促进、保障、规范和管理工作。××(行政或事业单位)应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精神,做好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免费为出国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报名登记、培训、务工推介、劳务维权等服务。
年 月 日
编委文件参考格式一(现有机构):
×××县(市)编制委员会文件
文号
关于对××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核定编制的批复(通知)
××单位:
你××单位××文件悉,为促进我县(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出国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维护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制订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商合函[2010]484号)精神,经研究,现认定××(某行政或事业单位)为××县(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服务平台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名(其中,设……××名),(所需编制人员从××调剂),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年 月 日
编委文件参考格式二(新设机构):
×××县(市)编制委员会文件
文号
关于成立××(某行政或事业单位)的批复(通知)
××单位:
你××单位××文件悉,为促进我县(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出国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维护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制订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商合函[2010]4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机构(行政或事业单位),隶属××单位。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名(其中,设……××名),(所需编制人员从××调剂),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年 月 日(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