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频道>>华人新闻

最高法:死缓减刑后最低服刑时间不得少于15年
浏览次数:72 次发布时间:2016-11-15 11:06:03来源:中国出国劳务信息网

  中新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 张尼)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其中明确,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

  15日发布的这份司法解释明确,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此外,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监管、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应适当从严。

  根据这份司法解释,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间隔时间可以适当缩短,但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据了解,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名企推荐
华人新闻 政策法规 出国指南 海外生活 异国风情 劳务资讯 签证动态 移民留学

金牌企业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出国联盟|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2016-2017年最新出国劳务信息 加拿大厨师工人、 澳大利亚技术工人、德国厨师、 英国劳务信息、 韩国教师、 日本工人、 新加坡厨师服务员、马来西亚电焊、 西班牙厨师建筑、 苏丹迪拜厨师、 各国签证、 以色列建筑工人、 卡塔尔工人、 意大利劳务、 荷兰电子工人、 新加坡中文教师 正规劳务信息 2016年最新出国劳务信息

本网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可信性、合法性请自主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业务QQ:314856562邮箱:zhongguolaowu@163.com电话:0538-2578987 微信公众服务号:weixinwo5

Copyright @ 2007-2019 laowu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出国劳务信息网 鲁ICP备19015315号-1 版权所有  未经laowuxx.com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任何信息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