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频道>>华人新闻

河南省农科院原党委书记郭鹏亮因受贿一审被判11年
浏览次数:121 次发布时间:2016-11-25 11:44:11来源:中国出国劳务信息网

  中新网郑州11月25日电(刘鹏 于游 谢胜阳)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通报,该院近日对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郭鹏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郭鹏亮犯罪所得财物,除已上缴款项外,剩余款项267.294万元人民币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鹏亮,男,1958年9月1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原任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曾任商水县县长、中共商水县委书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南省农业厅副厅长等职务。

  被告人郭鹏亮利用其担任商水县县长、中共商水县委书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南省农业厅副厅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133个单位(个人)财物,共计438.9万元人民币、价值45万元消费卡、价值21.8088万元茅台酒及提酒卡、价值2万元的其他物品。以上款物价值共计507.7088万元。为他人在工作安排、认定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获得农业结构性调整项目资金、解除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等方面提供帮助。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鹏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07.708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郭鹏亮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应当依法惩处。鉴于郭鹏亮在省纪委对其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未被掌握的大部分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坦白,且郭鹏亮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部分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11月17日,驻马店中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报称,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郭鹏亮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完)

名企推荐
华人新闻 政策法规 出国指南 海外生活 异国风情 劳务资讯 签证动态 移民留学

金牌企业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出国联盟|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2016-2017年最新出国劳务信息 加拿大厨师工人、 澳大利亚技术工人、德国厨师、 英国劳务信息、 韩国教师、 日本工人、 新加坡厨师服务员、马来西亚电焊、 西班牙厨师建筑、 苏丹迪拜厨师、 各国签证、 以色列建筑工人、 卡塔尔工人、 意大利劳务、 荷兰电子工人、 新加坡中文教师 正规劳务信息 2016年最新出国劳务信息

本网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可信性、合法性请自主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业务QQ:314856562邮箱:zhongguolaowu@163.com电话:0538-2578987 微信公众服务号:weixinwo5

Copyright @ 2007-2019 laowu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出国劳务信息网 鲁ICP备19015315号-1 版权所有  未经laowuxx.com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任何信息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