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频道>>政策法规

7月1日起未经许可 不能经营劳务派遣
浏览次数:545 次发布时间:2015/9/14 21:15:14来源:中国出国劳务信息网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我区将对申请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并指导其依法办理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我区将对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实行年度核查制度,对未通过核查的,依照有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建立登记公告制度。同时健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备案制度,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并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跨地区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要向用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时,自治区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作为每年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佚名)
名企推荐
华人新闻 政策法规 出国指南 海外生活 异国风情 劳务资讯 签证动态 移民留学

金牌企业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出国联盟|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2016-2017年最新出国劳务信息 加拿大厨师工人、 澳大利亚技术工人、德国厨师、 英国劳务信息、 韩国教师、 日本工人、 新加坡厨师服务员、马来西亚电焊、 西班牙厨师建筑、 苏丹迪拜厨师、 各国签证、 以色列建筑工人、 卡塔尔工人、 意大利劳务、 荷兰电子工人、 新加坡中文教师 正规劳务信息 2016年最新出国劳务信息

本网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可信性、合法性请自主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业务QQ:314856562邮箱:zhongguolaowu@163.com电话:0538-2578987 微信公众服务号:weixinwo5

Copyright @ 2007-2019 laowu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出国劳务信息网 鲁ICP备19015315号-1 版权所有  未经laowuxx.com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任何信息和文章。